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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届毕业生档案保管期满及办理转出手续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25-09-17 浏览量:

各学院、各位毕业生:

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02〕19号)文件规定,对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档案在学校保留两年。目前2023届毕业生档案已超过保管期限,依据毕业生离校时提供的转递地址已完成档案转递。

2023届毕业生累计提交留校申请737人,其中保管期满转递192人,地址有误无法转递24人,两年内已申请转递521人。

未进行档案转递的毕业生请尽快提交档案转递申请,避免影响后续升学、就业、职称评定等档案利用需求,请广大毕业生关注档案去向。档案状态及转递单号可通过“学生档案转递查询”系统进行查询,详细系统操作步骤请查阅“关于学生档案转递查询系统使用说明”(链接:https://dag.dlmu.edu.cn/info/1023/2462.htm)。


档案馆

202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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