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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航海学院全宗

作者: 日期:2026-10-09 浏览量:

东北航海学院全宗档案介绍(1947—1952)40卷

东北航海学院的历史沿革:

东北航海学院,成立于1951年5月,其前身可以追溯到1927年东北航警处在哈尔滨创立的东北商船学校。东北航海学院的前身沿革比较复杂,因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三十余年间,东北地区曾经数次经历重大社会动荡,先后出现过东北军阀、伪满洲国和国民政府三个不同时期的政权,东北航海学院前身总是伴随着旧政权的消亡而解体,然后又伴随着新政权的建立而诞生。所以,东北航海学院前身曾三立其校两度停办,即先后经历了“九•一八”事变前的哈尔滨东北商船学校、“九•一八”事变后的哈尔滨及葫芦岛高等船员养成所,以及“八•一五”光复后的国立葫芦岛(辽海)商船专科学校三个不同阶段。

为了发展东北地区的海军和航运业,1927年初哈尔滨航运各界再次提出创立商船学校,3月正式批准于哈尔滨筹建东北商船学校,6月东北商船学校在租得东北航务局圈儿河修船课房屋为临时校舍后,于北平、奉天和哈尔滨三处招生,8月12日正式开学。11月,哈尔滨江北船坞新校舍落成,东北商船学校迁入新校舍。东北商船学校设驾驶、轮机两科,学制四年,以培养东北地区江运航业人才。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学校被迫停办,未毕业的学生调至海军学校学习。东北商船专科学校存在虽短,规模也小,但开创了东北海运教育的先河,尤其是轮机科的设立,更是填补了旧中国海运高等教育的空白,开创了旧中国海运高等教育航海、轮机两科并举的新局面。1937年2月,伪满洲国交通部在哈尔滨设立高等船员养成所,成为继东北商船学校之后再次成为东北地区商船教育的专门学校,1944年9月迁入葫芦岛,迁校后改名为国立高等船员养成所,1945年“八•一五”光复后自行解散。抗战胜利后,1946年11月国民政府在原高等船员养成所学生的要求下,决定在葫芦岛原国立高等船员养成所旧址成立国立葫芦岛商船专科学校,1947年5月改名为国立辽海商船专科学校。1948年10月迁入平津,平津1949年后才回到人民手中,1949年3月迁回沈阳,由东北行政委员会交通部接管,并与东北邮电学校合并,成立东北交通专门学校。1950年初,迁到大连先后易名为东北航海专科学校、东北航海专门学校。1951年4月28日,东北行政委员会教育部正式同意将东北航海专门学校改名为东北航海学院,隶属于中央人民政府交通部,学制五年。

东北航海学院全宗卷中包括辽海商船专科学校、东北商船专科学校、东北交通学校和东北航务学院时期部分档案。既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旧政权档案,又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新中国档案。1965年我校在清理并校前档案时未发现葫芦岛商船专科学校档案,共组卷20卷。2000年开始,校档案馆对并校前档案按问题重新分类、编目、组卷,并输入计算机,实现微机检索,重组后这部分档案为40卷。

这一全宗档案主要有:学校在行政、教学、财务、后勤等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报告、文件、报表;当时东北人民政府航务总局、教育部、人事部的有关命令以及与其他相关单位往来公函。其中比较重要的档案有:

(1)国立辽海商船专科学校、东北商船专科学校、东北航海学院的组织沿革、学校概况、机构设置等。

(2)国立辽海商船专科学校组织规程、各类委员会章程、校规等。

(3)1950年大连市政府准拔东北航海专门学校的建设用地指令。

(4)1950年将东北商船专科学校更名为“东北航海专科学校”的令。1951年东北人民政府文化教育部同意将东北航海专门学校改为东北航海学院的令。

(5)各个时期的教职工名册、人员统计表。

(6)学生名册、学生统计表、毕业生名单。

(7)学生成绩单

(8)航海科、轮机科必修科目表及学科内容、学程进度表、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实习安排。

(9)干部任免通知、职工调动介绍信。

(10)校务委员会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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