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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办理学生政审及查阅档案

作者: 日期:2021-04-27 浏览量:

第一种:用人单位直接到学校进行政审。

用人单位到校进行政审查阅档案时,需提供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原件、并出示个人有效证件(工作证或者身份证)。

第二种:用人单位委托学院进行代办政审。

用人单位不能到校政审时,可通过网络视频政审,或指定学生所在学院的指导员或相关工作人员代办政审并查阅档案,同时提供用人单位的介绍信原件及代办人的有效证件。

第三种:用人单位需要学校填写“学生政审情况调查表”等书面材料。

用人单位需首先联系学院,由学院指导员或相关工作人员,到档案馆查阅档案后,填写政审材料,并盖学院印章后,档案馆作为档案保管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加盖印章。


敲黑板:政审前请联系学生档案管理办公室(电话:0411-84728360)确认学生档案是否在校,并提供学生的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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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411-8742 8031(档案馆) / 0411-8472 3672(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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