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4日和25日,大连海事大学档案馆组织全体成员参加了新《档案法》实施背景下的档案和档案工作线上研讨会,此次研讨会的主讲人是国家档案局政策法规司原司长王岚,主题是《档案法修订的法理与技术解读》。
2天的研讨会中,王岚司长首先从《档案法》修改历程、《档案法》行政功能、《档案法》修订要点、档案事业发展体系4个方面详细介绍了《档案法》的修订概要;然后,从档案行政相对人、档案行政主体和特殊行政相对人3个方面内容,对《档案法》进行了分类解读;最后,从支持国家治理的内容不充分、与宪法以及有关法律不一致、档案概念界定与现实不相符和档案开放与信息公开不协调4个方面系统介绍了《档案法》修订的遗憾之处。研讨会结束后,档案馆组织全体成员学习了新修订的《档案法》,并结合王岚司长的解读内容进行了讨论。
通过参加此次线上研讨会,档案馆全体成员对新《档案法》的内容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和理解,大家纷纷表示,作为一名档案工作者,将继续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为全校师生提供高品质的档案服务。
《档案法》修订的过程和主要内容
2007年,国家档案局启动档案法修订工作,开展了大量的调查研究。档案法修订先后被列入2018年国务院和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2019年10月8日,国务院第六十六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档案法修订草案,李克强总理签署议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2019年10月2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对档案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2020年6月1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进行了第二次审议,6月20日表决通过。
档案法修订始终坚持政治导向、问题导向、开放导向,根据发展变化的新形势新任务,突出档案工作的政治定位,理顺档案工作体制机制,优化档案科学管理、安全管理和开放利用有关制度,完善档案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是一次全面的优化和升级。修订后的档案法从原来的6章27条扩展到8章53条,新增了“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监督检查”两个专章,为档案工作变革与转型、创新与发展提供了较为充分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