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随着毕业季节的到来,本科生和研究生毕业生档案材料的归档工作即将开展,现就做好2018年毕业生档案材料归档工作和档案转递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档案的归档部门与归档材料
1.组织部、二级学院负责学生入党材料的归档工作;
2.研究生院、二级学院负责毕业生的学习成绩单、学位证书(副本)、《普通高校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和《大连海事大学医院体格检查表》等材料的归档工作;
3.教务处、研究生院负责学生转专业、休(复)学、留(降)级、退学、考试违纪等材料的归档工作;
4.学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保卫处、团委、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等部门负责学生奖励材料、处分材料、就业通知书(白联)等材料的归档工作。
5.其他相关归档材料。
二、在填写《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中“档案转寄地址”一栏时须特别注意的事项
档案馆依据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研究生院提供的派遣方案进行档案转递。
为保证档案安全、准确、及时转递,当学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时,请务必询问清楚派遣单位性质、是否有人事管理权限,咨询清楚“档案转寄地址”如何填写。《毕业生就业协议》中单位名称的填写要完整,不得使用简称;档案转寄地址的填写要详细规范。档案转寄地址格式:××省××市××区××路 ××号+单位名称。并请写清档案收件人的姓名、联系电话、邮编等信息。
1.工作单位具有人事档案保管权限的(如县级以上的党、政、军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档案将寄至派遣单位。
2.工作单位没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如民营、外资、合资、私人等性质的单位),档案将寄至派遣单位指定的档案代管单位(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或人事代理机构)。
三、考取研究生的学生档案的邮寄
对已经考取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同学,并且已经收到录取院校发出的调档函,请通知学生务必于6月18日之前,持填写完整的调档函来学生档案管理办公室登记档案转递地址,以确保学生的档案及时转寄到录取院校。
四、档案自带相关事宜
原则上学生人事档案不准自带,如确需自带档案,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出具调档函;
2.调档函上要有“可以学生本人自带档案”字样;
3.调档单位必须与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研究生院提供的派遣单位相一致;
4.学生本人持身份证亲自办理,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五、档案去向的查询与落实
预计7月18日以后,学生可登陆我校档案馆网站(网址:http://dag.dlmu.edu.cn/)或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办公通知、学生通知,查询档案转递时间、档案去向、邮寄单号等内容。虽然档案馆永久保存每一份档案的邮寄单据,但是邮局对EMS查询时间较短,超期无法查询签收人、签收时间等,请各单位通知学生要及时查询运单号,并到报到单位或托管档案的人才服务中心查询档案是否到达。若无快递单号,则代表学生的档案已由专人送至派遣单位(派遣到大连地区的学生)。
档案在寄出后大约需要一周到半个月的时间才能到达派遣单位,且各地人社局、人才服务中心将在毕业生档案转递期间收到大量档案,通常需要一至四个月才能全部整理入库完毕。在此期间,可能暂时无法查询档案到达情况,或答复档案还未收到,请耐心等待档案整理完成后再次查询。
六、档案材料的归档要求
1.各单位(部门)在归档学生材料时,需在归档材料右上角用铅笔注明学生学号,并将学生学号由小到大依次排好。
2.归档材料的内容一律使用黑色签字笔认真填写,字迹要清楚工整,不能使用复印件,未经批准不得更改任何信息;凡材料规定需有关部门审查盖章的,相关部门必须加盖公章。
3.归档材料交接时,移交方需填写《学生档案材料移交记录表》,大批材料需附明细。
4.请研究生院、二级学院将《普通高校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和《大连海事大学医院体格检查表》于6月4日前送交学生档案管理办公室;将毕业生学习成绩单、学位证书(副本)等材料于7月4日前送交学生档案管理办公室。
5.学生档案管理办公室在综合楼0110室;咨询电话:84728360。
希望各单位(部门)在毕业生档案材料形成档案后及时归档,档案馆将依据本年度《大连海事大学海(陆)上专业毕业生就业计划》和“大连海事大学海(陆)上专业毕业生就业名单”于7月10日后开始装档并寄发档案。请各单位(部门)密切配合,以保证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顺利完成。
档案馆
2018年5月22日